"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是:健全工程监理法规,创新政府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监理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工程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实力,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上月底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述。
一是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市场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尚未建立系统、完善的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二是工程监理服务价格有待规范。一方面,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过低,已不能满足工程监理企业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市场不够成熟,恶性竞争、违规压价的情况比较突出,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
三是部分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综合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经验。
四是工程监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工程的监理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不高,一人身兼几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比较普遍;三是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实施监理;四是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还没有上层次、上水平,许多工程监理企业还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五是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待加强,不少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对监理的定位认识不清,缺乏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和观念,服务水平不高,这直接损害了监理在社会上的形象。
五是工程监理企业产权制度尚需深化改革。有相当一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国有资产比重过大,还有为数不少的工程监理企业属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第三产业或附属企业,影响了工程监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进而阻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