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5--9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07-31 17:41 点击次数:
《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5--93
1.爆破作业严禁在大风、大雨、雷雨、暴风雪、浓雾等气象条件下进行。当需要在黄昏或夜晚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经批准的有效的安全措施。
2. 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空巷危险段或距有明火地段20m以内通行。
3. 起爆药包必须由专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地点加工。
4. 炮孔装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药前对炮孔进行检查和清理;
二、使用木质炮杆装药;
三、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和冲击;
四、按设计装药结构装药;
五、正向起爆不采用盖药;反向起爆不采用垫药;起爆药包在药柱中的间隔长度不大于所用炸药的稳定爆轰传播长度;
六、禁止将无防水包装或防水包装损坏的非抗水型炸药装入水孔中;
七、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包等敏感度高的爆破材料前,可用铜质或木质长杆处理。
5. 严禁将台阶下盘二次爆破的起爆网路与台阶上盘深孔爆破的起爆网路,连接在一起同时起爆。应先进行二次爆破,并经检查爆破完全后,方能起爆深孔起爆网路。
6.连续点燃多根起爆导火索时,必须先点燃导火索长度相同的两发信号管。信号管响后,爆破员必须立即撤离炮区。
7.条 爆破员必须记清点炮的个数,炮区负责人应核对装炮数、点炮数和响炮数,当确认全部响完时,5min后方可进入炮区,当不能确认全部响完时,15min后方可进入炮区。
8. 起炮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点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以上。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9. 在火区爆破时,装药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炮孔内的温度。有明火或温度高于60℃的炮孔,必须注水灭火降温,合格后方可装药起爆。
10. 当在重要建(构)筑物及居民区附近进行大爆破或经常性爆破时,必须通过试验、测试确定kd、αd值和安全距离,确定最大段的起爆药量。实施爆破时,必须进行震动监测,并采用减震爆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