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基咨询:监理日志如何体现监理工作的具体情况
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主体之一,其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具有独立性,项目监理日志主要体现项目监理机构作为工程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所进行的监理活动。
与施工日志存在本质区别,但在实际审阅项目监理日志过程中却发现好多项目监理日志详细记录施工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对监理自身开展的监理工作却记录甚少,出现本末倒置、主次不分的现象。
现行《建设
凯发官网首页-凯发官网入口首页规范》明确规定监理日志应包括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其他有关事项共五项内容,这五项内容基本涵盖了项目监理机构围绕所监理工程开展的全部监理活动,不仅应记录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及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和工程验收等现场监理工作概要;还应记录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指令的签发、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理通知单及监理工作联系单的下发、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的签认及工程计量和工程费用的支付等监理内业资料情况;而且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上级单位指示、工程例会及专题会议的召开、有关工程的来访会见洽谈等均应有所记录。
监理日志凯发凯发官网首页官网首页应详细填写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工程规模、工程类别、工程地点、合同期限、合同约定监理工作范围以及参建单位名称及任命总监姓名等内容,以便日后查阅归档资料时能够更好地与日志内容前后对应了解项目实际监理工作情况。
项目监理日志可以由项目总监本人记录,也可以由项目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记录,但项目总监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且日志记录人和项目总监必须对日志记录内容签字确认,以保证日志记录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