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县2013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县2013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3】113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为开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县2013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fzzb(k)-[2014]-0301号
2.3、建设地点: 开封县境内
2.4、建设内容:斗、农渠衬砌,排水沟疏竣及桥涵工程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7、投资额:人民币约972.4万元
2.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各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开封县2013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2.9、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开封县2013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监理;
第二标段:小岗村斗、农渠衬砌,排水沟疏竣及桥涵工程建设;
第三标段:杨寨村斗、农渠衬砌,排水沟疏竣及桥涵工程建设;
第四标段:祁寨村斗、农渠衬砌,排水沟疏竣及桥涵工程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凯发官网首页-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凯发官网首页-凯发官网入口首页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④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⑤投标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第二、三、四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投标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报名,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时,则投标人应按标段顺序选择所中标段且无条件的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每个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只能报一个标段。
3.4、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报名须知
4.1 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 2014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22号窗口报名(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4.2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涉及到的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签订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施工标段:1200元/套;监理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