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河南建基 作者:河南建基 发布日期:2014-07-23 09:34 点击次数:
关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相关事项的通知
豫建人教函〔2014〕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类培训机构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程序,压缩办理周期,减轻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办理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变更
证书变更是指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他发生变更的情况。
申请变更的,申请人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以下简称省厅人教处)提交下列材料: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1);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证书原件。4.一寸照片一张。
申请人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栏目或河南省建设教育人才信息网下载,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1),并将该表及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至省厅人教处,由省厅人教处办理证书变更。变更后仍执行原证书有效期。同一申请人在证书变更办理后6个月内不得以同一变更理由再次申请。
二、证书补办
证书补办是指因证书遗失、污损,需要补办的情况。申请补办的,申请人应向省厅人教处提交下列材料: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件2);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证书遗失的,省级以上媒体或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刊登的遗失声明;4.证书污损的,提交污损的证书原件。5. 一寸照片一张。
申请人应当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栏目或河南省建设教育人才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件2),在省级以上媒体或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刊登遗失声明,并将该表及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至省厅人教处进行审查,由省厅人教处办理证书的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