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监理机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14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2015〕7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对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常识,并形成学习纪要。
2、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重点整治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动态监控、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要对建筑工程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大监理力度。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和专项整治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要求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并认真总结,于2015年6月15日之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含学习纪要、安全专项检查记录等)上报公司,公司工程部督察人员将对各项目监理机构学习和自查情况进行摸底检查,与公司督察结果偏差大的项目,公司将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细则中7.5条处理。
特此通知。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