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监理安全责任的不断加重,特别是对在安全方面出现重大隐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将监理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按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等履行了职责作为界定。接下来,工程监理为你讲解监理安全控制的重要性。
1.建设工程行业是个高危行业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是安全隐患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参建人员接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安全意识层次高低不一,且具有人员流动性大、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多、作业环境变化多、劳动力繁重且体力消耗大以、投入的机械设备用量大和操作不当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多等特点,因而危险性较大。
2. 安全控制是监理遵守法规之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安全控制不守法,对监理个人,小则将受到记不良行为,大则将受到除消执业资格,甚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理企业,则将面临罚款、停标以及降级等处理。总之,将直接影响个人的前途和企业的兴亡。
3. 安全控制是监理履行合同约定之职
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建设方已将安全控制的责任交付于我们监理,要求我们将安全控制工作抓好。如果我们监理人员对安全控制工作不作为,那就是违约。监理方受建设方委托,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对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等进行目标控制。可以想象,如果在我们监理的建设工程中,安全上隐患问题频发,甚至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该项工程将会在问题整改和接受调查、处罚等过程中度过,那将是一项可悲的工程。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人的安全无法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等目标控制也将无法保证得到实现。
因此,我们监理有义务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抓好建设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