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在设计阶段,监理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设计方案的选定。
2、协助建设单位审查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参加施工图预审或设计会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参加技术交底。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备、材料的招标和订货。
第三十九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2、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审核施工单位及其他合作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审查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国家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4、协助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对其中安全操作流程、安全管理办法、人员配备、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证等进行审查。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实施旁站监理;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现场问题和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或停止施工;复查整改情况。向建设单位汇报整改情况。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
6、编写凯发官网首页-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工地周报、监理月(季、半年)报、监理计划和最终总结。及时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完成主要工作量记录、安全情况记录、施工中存在问题及施工单位动态记录、工程量各种材料的进场使用、设备使用等财务记录、施工质量记录、竣工记录等,并进行分类归档,所有记录由建设单位定期签认。
第四十条 在工程验收阶段,监理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工程完工后,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并落实施工单位整改。
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跟踪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签署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督促并审查工程承包商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资料,交建设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