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监理公司为你简述建设工程基础、主体施工管理
来源:河南建基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03-21 08:58 点击次数:
甲级监理公司为你简述建设工程基础、主体施工管理
1、基础、主体施工前的准备
1.1基础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工作,正确建立高程水准点坐标系统控制网,自查合格后请专业测绘部门复检,并经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1.2基础施工前作好施工队任何机具的就位工作,认真了解地质资料情况,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如排水方案、施工顺序、技术措施等。
1.3建立、健全、完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报监理审批。
1.4各道工序和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关键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报监理,无施工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以上各条要求为强制性条例,有一项违反上述要求则每次每项罚款500-2000元。
2、基础、主体施工阶段及安装阶段管理
2.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改变施工方案,如确实需要修改施工方案,必须上报监理、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修改原有方案。
2.2按施工合同工期编制详细的有效施工进度,经监理、发包人批准后执行,不得延误。
2.3一切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具备质量保证证明文件、及当批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12小时内报监理并按规定取样,送检。未经检测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如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在12小时内退场。
2.4凡进场材料(包括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发包人供应的)未报验,复式,检验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2.5任何材料不得擅自代换、代用,如需代用必须报设计单位同意后(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