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中往往没有说明工程的结构、层次、面积及梁、柱、楼板的几何尺寸、层高等基本概况,使施工人员或审查人员对工程的基本概况不清楚,给施工人员增添麻烦,给审查人员增加审阅时间。
2、各结构构件模板和钢管支撑系统的技术参数未明确交代,编制人说在计算书中有,但一般来说,施工人员不会去看计算书,施工人员只看施工方案中的模板尺寸,支撑系统搭设的尺寸,思考怎么做好模板施工。计算书是审批人员审阅看的,且审批人员审阅时,先看基本概况介绍,然后再看计算书,所以技术参数必须交代明确。
3、有的方案,前面交代的技术参数与后面计算书的数据不一致,有的与输入的数据不一致,有的与计算的结果不一致,这些原则性错误是不允许的。
4、有的方案没有“应急响应及预案”,按规范规定,施工方案都应有“应急响应及预案”,特别是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应急响应及预案”,否则,审查通不过。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254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精神,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但是,有些项目部,为贪进度,怕麻烦,未经专家论证,甚至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字,擅自施工,造成返工或加固修整等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是建筑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之一,项目部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认真编制好专项施工方案,做好方案审批及论证工作,并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审查,确保方案符合要求并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