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风险规避,都有哪些“非一般”措施?
一般防范措施
(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和相应的合同文件。
(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做好评标、决标工作。在评标时,应特别注意对报价的综合评审,不应一味追求低报价。
(5)利用履约保函、滞留金等经济手段,约束呈报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
(6)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即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7)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8)实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
风险回避
风险的回避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可能招致的风险问题,有些可以在“投标致函”中明确提出。有些则应在协商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关规定条款来解决,力求按对等权力和义务的原则与业主分清责任。
风险分散
风险的分散通常指将风险转移和分散给分包商或联营体的合伙人,这是承包商通常的转移风险的方式。另一种风险分散方法是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办法。虽然采取这一方法要支付一部分保险费用。但相对于风险损失而言则是很小的数额,而且在招标时,可以将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风险控制
(1)项目实施时加强成本控制,经常统计和考核直接费和间接费的使用;注意风险的发生和发展的征兆,提出风险损失预测,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防止突破成本控制计划,或组织风险的发生和扩大。
(2)熟悉合同条款和保险条例,利用索赔控制损失。
(3)密切注意经济形式的变化及业主的支付能力和信誉。
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这是最常用和简单易行的减轻风险的方式。如果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风险都有增加报价的方式对付,那就不可能得标。风险本身据有意外性和随意性,有些风险也不是提高报价就可以弥补的,所以,投标报价时,应适当考虑留有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
如果工程承包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则可根据各种建筑材料价格的浮动趋势及工期长短和预付款的数量,制订定购物资的分批时间,仅对后期采购的材料适当增加“涨价系数”。对于工程量计算不准、外部条件估计不足,适当考虑“不可预见”系数。国外工程的风险费一般在4%~6%之间,这个系数可以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的估价适当增加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