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监理公司简述项目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在提倡总承包的现在,经常有人把项目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搞混,今天咱们就一起来看看它们都有什么区别吧。
一、项目总承包的特点
(1)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业主只与项目总承包单位签订一个合同,合同关系大大简化。监理工程师主要与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许多协调工作量转移到项目总承包单位内部及其与分包单位之间,这就使建设
凯发官网首页-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协调量大为减少。
(2)缩短建设周期。由于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都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相互搭接,因此对进度目标控制有利。
(3)利于投资控制。通过设计与施工的统筹考虑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性,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费用的角度可以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项目总承包的价格低。
(4)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
(5)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往往导致合同价格较高。
(6)质量控制难度大。其原因一是质量控制标准制约性受到影响,二是“他人控制”机制薄弱。
二、工程总承包的特点
(1)对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有效控制。
(2)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幅减小,对业主有利。
(3)组织与协调。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幅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三、具体区别
(1)项目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己管理,分项发包。
(2)工程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负责。
现在看来,工程总承包与项目总承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希望大家了解之后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