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制监理”是对政策的很大误读
今年以来,北京、广州、山西、天津等地相继发文,明确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项目可不聘用
凯发官网首页-凯发官网入口首页、支持非必须监理项目自我管理、简易低风险项目不要求强制外部监理等内容。一些人认为这是在“取消强制监理”,互联网上也出现了“全国已有x省市取消强制监理”等内容。
其实“取消强制监理”是对政策的错误解读,简易低风险项目本就未要求强制实行监理,上述地区的文件主要是出于促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3月10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要求强制外部监理,建设单位可通过聘请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工程师,通过履行监理职责的方式加强控制工程质量。
4月2日,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发布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职能作用,支持非必须监理项目自我管理。具体而言,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在监理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可不再委托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针对近期为数不多的几地发布的上述类似政策,一些人将其理解为“将取消强制监理”,甚至认为“监理人将失业”。专家认为,这类政策不代表“将取消强制监理”,全国大多数地区也并未发布类似的上述文件,各地的做法依然是按照原建设部2001年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来执行——非必须监理项目是否监理交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并非实行强制监理。
我们可以看到,近期错误解读的声音中,除了一些来自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外,还有一些来自从事工程保险业务的公司。这些大部分是人为了博眼球,故意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将其解读为‘取消强制监理’。其实如果真正取消的话,也不可能是由某个省(市)或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这明显与《建筑法》相冲突。
但是,出现取消强制监理的错误声音对监理行业也是一种提醒。目前,建设监理制的内涵和服务外延需要调整和改革,工程监理无法做到“万能”,工作重心应聚焦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两项核心目标上。与此同时,监理企业也应尽快走出“舒适区”,增强行业危机意识和创新能力,用“互联网 监理”提高监理效能,用“智慧监理 高品质服务”提升行业价值,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围绕监理制度的改革已经在进行中。例如近期《建筑法》修法前期课题研究时,有业内人士表示,应梳理监理定位不清晰、职能不限定、责任无限大等问题,在法律层面明确监理责任、权利和义务,解决制约监理行业发展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