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有哪些?
1、在工程施工招标中积极推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目前,在工程施工项目中,正在推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并推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向国际公认的行业规则靠拢接轨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在工程施工招标中全面准确贯彻《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的重要措施。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编制招标文件是表述交易活动中“买什么”的意思表示。投标文件则是对招标人的“要约”,招标人通过招标投标活动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决定了“买谁的”,并签订正式合同完成交易。这时,作为要约的投标文件则是全部合同的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要不加修改的完全引用“招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内容。标准招标文件的推行,不仅没有减少代理机构的责任和工作量,反而对代理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
2、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帮助招标人减少决策失误
招标投标就其实质上讲,就是合同法中规范的承诺和要约,属于私法范畴;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由于这种承诺和要约涉及到第三者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必须从程序上加以规范,从而又带有公法的性质。这样,对这种特殊的承诺和要约就必须在合同法之外制定一部新的法律予以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招标投标法》立法的由来。
招标人在代理工作中的权利源自招标人的委托授权。因此代理机构应充分运用《招标投标法》赋予招标人的权利,组织好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工作。特别是在重大、复杂的项目中,其“代理“行为基本能够保证招标人在项目采购的范围、质量、进度、把握价格的尺度、工程风险管理等方面不会出现较大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