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12月1日至7日是国务院安委办发布通知后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在这期间,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新闻发布会,针对今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发布,具体如下。
1、大检查期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7万起;排查治理隐患547.2万项,隐患整改率94.75%,其中重大隐患3.2万起,整改率87.7%;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1万家;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1429家;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人员7441家、2614人。
2、大检查期间,全国共组织各类检查执法组97万余个,检查各类企业435.3万家次,停产整顿企业6.3万家,罚款28.1亿元,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543人。
3、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000多万家企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改,排查发现了一大批问题隐患。对自查和政府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大部分企业都严格按照“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全国28个省(区、市)和22个部门已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一些省份将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纳入地方法规条例,重新修订了部门“三定”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40项制度措施,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和制修订法规标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三轮督导督查,对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印发督办整改通知,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未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6、开展大检查以来的7至11月,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1%和24.1%,较大事故分别下降22.2%和23.0%,重特大事故分别下降38.5%和54.0%。今年1至11月,全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26.9%、13.6%和17.9%,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6%、13.7%和35.3%,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奠定了扎实基础。
这次大检查反映出很多问题。
一是有关行业部门以及有关的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真正重要的地位上来,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态度还不够坚决,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思想仍比较突出。
二是一些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还很不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不高,特别是没有经过“三同时”审批,没有经过安全的验收合格,没有证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还屡见不鲜。
三是一些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由此导致一些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一些非法违法的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
四是很多企业规模小、规章不健全、生产工艺落后、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比例不高,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的现实。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还没有整改的重大隐患抓住不放,要求落实责任,跟踪督促,严格整改,把已经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危险清除、排除掉。同时,强化责任落实,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并提升应急救援的能力,构建制度、监管、科技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一方面要针对这次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随着建筑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智能制造等的快速发展,逐渐将安全生产领域高危岗位、高危行业中的人换下来,用机器替代,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还应重视防火减灾方面,继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科学评估研判安全风险,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同时,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4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