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发布通知:全面实行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
南充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南充经开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当前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建发〔2019〕16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信息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
切实解决当前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中存在的套用专户资金、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够等问题,我局从2017年以来在市属项目中进行了建筑工人工资的在线直发试点,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实行信息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
(一)总承包企业应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利用信息平台通过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总承包企业要督促各班组长或劳资管理人员及时按计时(上班天数)或计件(施工方量)或部分计时部分计件三种方式向平台录入各班组建筑工人的完工数量和单价,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工资表。平台系统通过与建筑工人考勤信息匹配,并以工程总量和个人应发额度等为控制,校核工资表,企业不能随意添加人员和随意填写发放金额,避免套取专用账户资金。各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其系统应与平台系统对接,总承包企业通过平台系统采取人脸识别或手机短信确认发放金额后直接发放建筑工人工资至建筑工人个人银行卡上,不再采用拷贝或可能修改工资表的其它传输方式提交给代发银行发放。
(二)为确保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直发建筑工人工资这一措施落地落实,已办理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的各属地银行,要及时完成与市级信息平台的功能对接,确保施工总承包企业能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直发建筑工人工资。截至2020年1月1日止,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设银行仍未完成与市级信息平台功能对接的,暂停办理新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业务,待功能对接完成后,方可恢复办理。对在此之前已开设的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在代发建筑工人工资时,要本着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工资表的真实性,防止施工企业套用专户资金。
(三)开展建筑工人工资专用帐户业务的开户银行、从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的公司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签定三方协议,明确三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尤其要明确资金安全方面各自的责任,要采取u盾等远程密码授权等认证方式确保专用帐户的资金安全。银行机构应加强对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其他理由动用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的,专用账户开设银行均应予以拒绝。若发现账户资金异常,应及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将暂停该银行办理新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业务。
(四)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内有结余资金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报刊公示一月无拖欠,经人社、住建部门联合审查后,可申请将账户内项目结余资金全部转出至企业基本账户。
二、工作要求
(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全力保证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总承包企业要制定实名制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档案,在施工现场负责实名制信息采集、工资核算发放等具体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部署辖区内工程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新建、在建项目实名制情况现场监督检查,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用工登记及工资支付的具体实施进行动态监管,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要利用信息平台,加强网上日常巡检,及时准确掌握各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和企业,要采取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移交执法部门查处等方式进行处理。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