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南宁波省市取消复工审批,报备即可复工!
近日多地已明确,简化复工复产审批流程。
01
2020年2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号令,明确指出:
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报备。
02
2020年2月1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疫情期间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通知》,明确:
拟复工项目应满足规定的复工条件,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且已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应在复工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03
2020年2月17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防控疫情帮扶企业促进发展的通知》,明确: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运转。梳理优先审核复工项目及重点企业清单,因地因企因时简化复工审核手续和流程。对各类工程项目实行复工安全条件承诺审核制。
04
2月18日,合肥市城建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建设工程企业发展的通知。
需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
拟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指导解决因疫情防控引起的工期延误、价格波动等潜在争议,化解项目结算价款争议,合理计量工程价款。
加大力度开展工程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市外建筑业企业由市城乡建设局安排专班负责清退工作。
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允许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