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部门发文,出现重大隐患或事故一律顶格处罚!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
1、建设单位:
明确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
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随意压级压价等突出问题。
建设单位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措施及违约责任,保障合理造价、工期,出现重大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罚。
2、施工单位:
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危大工程等关键节点施工时必须到场指挥监督。
全覆盖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外派制,充分赋予其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未落实的停工整改。
3、建筑市场: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立即停工,停止供水供电,依法实施顶格处罚。
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速认定并实施顶格处罚。
4、施工现场风险防控:
2021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紧盯危大工程,聚焦易发群死群伤的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关键风险,分类明确风险防控重点,强化各方主体全过程监督和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5、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实施“六个一律”严管重罚措施。凡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
一律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
一律将涉及的施工、开发、设计、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一律责令全面停工整顿;
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通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扣减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得分;
凡发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组织论证审核、按方案施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6、长效管理:
2021年1月1日起,房屋建筑工程和非线性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全覆盖视频监控设备。
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一体化”管理,2021年6月底前试点工作实现县(市、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