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监理机构怎样审核确认建设工程分包单位资格?
(1)总包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内容:
1)关于拟分包工程的情况,说明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工程数量、拟分包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额的比例。
2)关于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分.包单位的凯发官网首页的简介、资质材料、技术实力、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等,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条件。
3)分包协议草案。包括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责、权、利、分包项目的施工工艺、分包单位设备和到场时间,材料供应,总包单位的管理责任等。
(2)工程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审查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资格与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工种和专业工种和关键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3)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的目的是核实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分包单位情况是否属实。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的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作业开始前,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试验室的资质证明文件,列出本试验室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的标定证明文件,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资质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等。
(2)工程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的实地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地试验室资质证明文件、试验设备、检测仪器能否满足工程质量检查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精度是否符合需要,法定计量部门标定资料、合格证、率定表,是否在标定的有效期内。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符合实际,试验、检测人员的上岗资质等。经检查,确认能满足工程质量检验要求,则予以批准,同意使用。否则,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补充,在没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之前,工地试验室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