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
国家对降低建筑能耗工作非常重视,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达到节能50%的目标,国家还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26-9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建筑节能的工作重点是降低能耗。目前,国家试行生活用热计量,推广供暖分户式计量技术来提高用户节能自觉性。但无论采用何种供暖技术,都要考虑业主购房时对预期供暖费用高低的挑剔。供暖费用高低的首要决定因素,是建筑的能耗水平。高能耗的住宅,只能适应按面积收取供暖费、福利供暖、燃煤锅炉房或热电联产的集中供暖。其他多种供暖方式,包括分户热计量的集中供暖,居住者都会对直接负担的供暖费高低十分敏感。通过一些实验,有些不采用分户式计量的成熟热计量技术,也可以更好地达到节能效果,却并不被国家推广。这主要就是由于发展节能建筑有两大问题,一是制定的政策,技术跟不上;二是技术成熟的,政策不到位。
国内节能新技术起步晚,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国内时间短,国家相应规范又不完善,这些都制约建筑节能的发展。政府应该对相关部门给予广泛的政策和技术关注。在一些技术领域上,我国和国外的节能技术在国际市场可以平分秋色,像太阳能及地源热泵技术。但由于节能体系发展得不好,往往制约了它的正常发展。国家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范来支持节能,像欧美节能协会都属于国家政府部门,但在中国类似的民间组织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
目前,中国的新建建筑在执行节能标准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10月,中国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个和17个百分点。由此估算,2007年1-10月中国新建的节能建筑已形成五百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建设单位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销售现场按要求进行公示。民用建筑节能公示内容主要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的朝向、通风、遮阳、屋面和墙体的隔热保温、外门窗性能、暖通、电气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其他节能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