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07-29 09:18 点击次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a、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房首层梁板模板支撑高度为5.7m;1000x500mm钢筋混凝土梁,梁跨度16.10m;
b、玻璃幕墙工程;
c、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d、钢结构。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1500x500mm钢筋混凝土梁,梁跨度15m( #房2—3层结构);
b、1200x500mm钢筋混凝土高跨梁,梁跨度17.19m,梁低高度8.80m。
二、 安全监理的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3、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 苏住建(2010)第58号
4、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5、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 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项目安全监理负责人:
塔吊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理: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
1、 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
(1) 《营业执照》;
(2) 《施工许可证》;
(3) 《安全资质证书》;
(4)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 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施工现场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规定,未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发包给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
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i.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程序:
1.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人编写;
2. 遇风险性较大工程,在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后,应组织专家论证,经专家论证的安全技术方案应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
3.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5.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 项目监理组采取巡视、平行检查、抽查等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监理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发现不按批准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或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时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