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些关于人防政策的改动,人防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但无论政策怎么改动,我们首先要正视的是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下面是人防监理公司总结的几点人防工程建设的问题:
1、地下工程兼顾人防问题。
地下交通干线只是地下工程的一小部分,大量的民用普通地下室按什么比例、标准、等级、功能兼顾,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一些地区规范性文件中有所规定。此外,兼顾人防的产权不明确,建设方积极性不高。
2、层高10层(含)以上问题。
举两个例子:(1)本地多层(9层及以下)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4%修建防空地下室,33层住宅每层1000平方米,如果按现行规定则应建1000平方米人防,如果按4%结建比例则应建1320平方米;(2)10层住宅每层1000平方米,如果按现行规定也是应建1000平方米人防,如果按4%结建比例则应建400平方米。(1)和(2)相比,10层最亏,25层持平,超过则赚,明显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3、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问题。
20年前,地下室很少,但是随着土地资源紧缺、停车位指标提高等因素,新建建筑基本都有地下室,多层地下室也常有。除了半地下室,一般基础埋深不会低于3米,按现行规定即使地面一层的建筑有地下室,也要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人防,显得太机械,明显不是鼓励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在实际工作中,建设方对此意见很大,执行中也遇到很大阻力。
4、防空地下室规模问题。
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员掩蔽工程防护单元建筑面积≤2000㎡,配套工程≤4000㎡。但按现行规定,有的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过小,甚至低于100平方米。虽然这样可以多点布局,有利于战时人员就近掩蔽,但是小面积人防除去功能房外实际使用面积过小,不利于平时使用,而且还必须安装一个防护单元的防护防化设备,很不经济。
现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以上4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为题,相关部委还需通过商议,给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