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在兴建过程中会破坏区域原有的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许多生态破坏早已发生,甚至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珍稀动植物与栖息地等的破坏已无法弥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引入的环境监理机制,有助于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环境问题,变事后治理为过程治理,使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治理污染变为主动预防和过程治理,大大缩短了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的时间周期,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1.水利水电生态保护措施的一般要求
首先,水电工程施工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应结合施工总布置,污染源强、排放方式和周边环境特点、地形条件,进行合理布置,保证正常运行,并根据环境功能分区满足水、声、气污染物排放要求,保护周边敏感目标。
其次,生态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维持生态功能的原则。生态保护措施应包括水、气、声、渣处置措施、生态影响范围内动植物的保护、人群健康保护、文物景观保护、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
2.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要点分析
2. 1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监理
固体废物的处置应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废料的处置。
(1)施工营地应设置垃圾箱或集中垃圾堆放点,垃圾应指定专人定期清运至处理场。附近无垃圾处理场可运至废弃坑凹地按规定填埋,表层覆土。临时垃圾堆放场至少50 m范围内应无生活饮用水井等饮用水源,可利用天然注地、沟壑、废坑等,堆放场周围应有挡渣设施,防止垃圾或浸出液冲入河流、水库等水域,并需定期清运或用土填埋。(2)施工营地厕所,应指定专人定期清理或农用并四周消毒灭菌。(3)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宜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规定。
2. 2噪声控制环境监理
施工噪声控制应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固定噪声、运输车辆流动噪声、爆破瞬时噪声控制。
(1)施工场界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一90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一93的规定,检查施工期声环境质量监测达标情况。(2)主要机械设备的布置应远离敏感点,并根据控制目标要求和保护对象,设置减噪、减振设施。砂石破碎噪声较大,应选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艺,在砂石筛分系统采用橡胶筛网、涂阻尼材料,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运行时噪声。(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路段设禁止高声鸣笛标志,减缓车速,禁止夜间鸣放高音喇叭。(4)工程爆破应采用低噪声爆破工艺,避免夜间爆破。紧邻建筑物或保护目标,应采用中小孔径爆破方法。
2. 3水土流失防治环境监理
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应作为施工水土流失防治实施的技术性文件。
(1)实施中应按要求落实主体工程、料场、渣场、施工道路等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2)合理利用施工区内的土地,避免损毁长势良好的植被。(3)料场取料应按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减少植被破坏,剥离的表层熟土,宜临时堆存作回填覆土。取料结束应根据料场的性状、土壤条件和土地利用方式,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因地制宜恢复植被。(4)弃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渣场,采用先挡后弃的施工工序,及时平整渣面、覆土。渣场应根据后期工地利用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作其他用地。(5)施工道路应及时排水、护坡,永久道路应及时栽种行道树。(6)大坝区、引水系统及电站厂区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绿化。
2. 4文物景观保护监理
(1)建设单位应保护具有观赏价值、科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使其免遭破坏或减轻影响;
(2)对处于水库淹没区的珍贵历史建筑、故址、遗迹,一般采取转移保护的方法,考古挖掘工作和水下保护工程要在水库蓄水前完成。库区水面以上的历史建筑、故址、遗迹,应采取加固地基、防腐、防震等措施进行保护。
(3)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故址、遗迹时,应停止发现区附近的工作,直到文物保护部门代表的到来,并由文物保护部门做出保护或挖掘的决定。
3.结语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还很薄弱,环境监理工作更是难以开展。只有通过环境立法,才能从资金上、组织管理体系上保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司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水土流失、陆生水生动植物、文物景观、人群健康和移民安置环境监理要点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建立完整的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