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高层建筑的基本定义
高层建筑的出现是人类美好愿望、社会需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完美结合。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伴随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摩天大楼在世界各地蓬勃兴建。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建筑高度的划分并不相同,也就是说什么高度可以定义为超高层建筑,在世界各国是不相同的。1972年8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的伯利恒市召开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上,曾经专门讨论并提出高层建筑的分类和定义,将152米(即500英尺)以上的建筑定义为超高层建筑。在日本和法国,规范定义超过60米就属于超高层建筑;在美国,则普遍认为才算是摩天大楼。而在中国,我们的建筑规范将100米以上高度的建筑定义为超高层建筑。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是这样规定的,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是住宅或公共建筑,均视为超高层建筑。
1909年建成的50层206米高的纽约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大楼(metropolitan life tower)是世界上第一幢高度超过200米的超高层建筑。
二、超高层建筑结构设计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首先是建筑的形体。合理的抗震体型和有利的抗风体型对于超高层建筑机构设计是最为有利的。
其次是结构的经济性。设计性能目标或设计指标越高,结构的经济性就越低;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结构的经济性也越低。另外,过分考虑抗震性能,对风荷载和体型研究优化不到位,以及结构选型不合理,都会严重降低结构的经济性。
三、结语
甲级监理公司表示,高层建筑是现在科学技术的产物,传统的木、砖、石材料以及结构基本上很难满足要求,除非不计成本不惜代价。高层建筑一般以钢材和钢筋混凝土为建造材料,通常采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甚至筒中筒结构形式,以保证建筑的整体结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