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分两次到位,预留 0.3m 用人工开挖清底,以免铲齿扰动桩头,开挖时,桩头位置应事前设好标记,以免铲齿破坏桩头,梁基槽、集水坑、水池待清底完成放线后利用人工开挖。
基坑监测:
1、主要监测内容为:周边坡顶位移、周围建筑等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形;
2、周边 20 米范围内、建筑物均应设置沉降观测点,每个项目不少于 2个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
3、基坑监测预警值为;a、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开挖深度的 1/200,水平位移连续 3 天不小于 2 ㎜/d,且不能收敛;b、地面沉降达 30mm;c、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以便调整设计及施工方案,确保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为防止土质滑坡,应尽可能减轻场地上的集中荷载,同时不得在雨天施工。如果一旦发现土方滑坡及围护结构水平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坑内堆土、砂袋等方法解决。并报告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及时反馈有关监测结果,以便及时调整方案。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并确保能保证安全施工时方可继续施工。
以下为土方开挖的注意点:
1、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埋设物、地下阻碍物及运输道路情况,将施工区域的障碍物拆除、清理。先用白灰粉撒出各栋基础的外界线,采用 w50 反铲挖掘机挖掘。
2、为防止超挖和保持边坡坡度正确,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预留 30-50cm 厚覆盖土层等待基础施工时用人工开挖和修坡。并应特别注意机械挖土时不能碰撞管桩,防止损坏管桩。
3、挖土时注意检查坑底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
4、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不小于 5m。
5、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通知勘察和设计部门进行验槽以便进行基础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