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所用的相关材料控制
1.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
1.2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控制资料。
1.3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1.3.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1.4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
2.1 除了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其中包含有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要求对伸出墙面的水落管、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2.2 对于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这里要保证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要剔除并且找平。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能有空鼓、脱层、裂缝,面层不得有起皮、粉化、爆灰等现象。
2.3 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
2.4 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c。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2.5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2.5.1 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部位宜采用锚栓辅助固定;
2.5.2 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的40%;
2.5.3 板材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粘贴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