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人员收入低,缺乏工作主动性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主要由四大类别所构成,分别是: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而在这些单位中,监理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在相同岗位层次的监理人员的收入都要低于开发、设计等企业的从业人员收入。
同时,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监理人员都抱有应付公事的心态,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甚至时常会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从而造成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低下。有些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总监会感觉员工难以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而业主方也经常会去投诉、去反映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的问题,有些业主甚至会认为监理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不如没有监理。
2、监理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人才缺乏
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单位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5%,开发企业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15%,而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流动率却接近40%。可见,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流动过于频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这对于监理队伍的稳定性是致命的,严重影响了监理服务行业的形象。
此外,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工作经验普遍不足,有很大一部分监理人员工作不满一年,有些甚至就是一些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而监理作为受委托方,需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监控,这对于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工作经验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监理人员根本无法胜任这个工作。
3、监理人员管理薄弱,缺乏规范性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中大部分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受到企业规模、资金、压力等方面的影响,这些监理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对监理人员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的管理,而是直接由一些办公室兼管,从而造成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比如:资料丢失、考勤记录不全、管理混乱等,管理的效益根本无从谈起。甚至有一部分监理人员进入了反复招聘的死循环,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