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取得较好的目标控制成果,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通常的控制措施有以下四种:
1)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是从组织管理的角度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控制的方法。如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确定各级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改善目标控制的流程等。组织措施一般不需增加多少费用就会得到比较好的控制效果,往往优先采用。
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指通过选择不同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目标控制的一种措施。如在混凝土浇筑时采取商品混凝土还是采用现场搅拌的施工方案,在土方开挖施工中采用人工开挖方案还是采用挖掘机开挖的施工方案,等等。采取不同的技术措施,就会有不同的经济效果,往往对投资、进度和质量等都会有影响。所以,一定要防止片面地仅从技术角度选择方案。
3)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是人们最容易接受和经常采用的措施。不仅可以通过审核工程量、付款与结算进行控制,还可以通过偏差分析发现会引起未完工程费用增加的影响因素,进而可以提前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经济措施往往也是最简单易行和效果最为明显的措施,但也要付出投资增加的代价。
4)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包括拟定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纠纷、防治和处理索赔等措施,还包括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合同做总体和具体的分析等。在采取合同措施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所规定的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义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在进行目标控制时,采取哪种措施或哪几种措施组合需要目标控制人员统筹考虑,既要满足目标控制措施能达到比较好的控制效果,也要考虑实施这些措施所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