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监理机构: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安办函[2015]9号《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基坑支护;
(二)土方(隧道)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5月至7月
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建设部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要求各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对所辖项目尽快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查表》,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发送至公司邮箱。
公司工程部会在近期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自查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无自查结果、项目监理机构针对项目出现以上五项问题无有效措施、自查结果与公司督察结果偏差大的项目,公司将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细则中7.5条处理
附件: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