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防办副调研员唐贵平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人防工程监理公司了解到,截止2015年底,九江市人防工程总计384个。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
唐贵平介绍,九江市地处东南战略方向浅近纵深,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特别是重要经济目标无论是数量还是影响力在全省都处于重要位置,九江市本级(浔阳、濂溪两区)为国家二类重点防护城市,下辖11个县(市)均为省级人防重点城市。截止2015年底,九江市人防工程总计384个,总面积达173.64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利用率为72%,五年累计实现产值4.8亿元,上缴税金0.31亿元,利润0.55亿元,安排就业人员13300人次。
另外,九江市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体系进一步提升,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十二五”期间,12个县(市、区)地面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成并都已投入使用;市本级街道、社区成立了人防指挥机构,完善了全市人防指挥四级网建设。同时,还大力建设指挥通信系统,推进人防训练演练。
人防工程监理公司还了解到,防空地下室是按人防相关战术技术标准进行修建并安装有相应的人防设备,可以起到防毒、防冲击波等作用,抵抗住一定威力的炸弹轰炸,而普通地下室没有防护要求,战时不能用于人员隐蔽。九江市人防办要求新建的民用建筑必须要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实因地质地形不宜修建,要改缴易地建设费。
九江市人防办工程科科长刘发坤表示,2013年,九江市政府出台《九江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另外,第六条进一步明确,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因此,防空地下室的停车位,开发商是不能卖的,且每次出租的租期不能超过5年。如果市民发现违规使用防空地下室,可向九江市人防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