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规范主题公园建设,不得捆绑供地开发房地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指导意见》全文),要求严控房地产倾向,不得捆绑供地、捆绑审批。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先后建设了一些主题公园,对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要、完善城市功能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旅游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业态。与此同时,主题公园建设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此,提出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因地制宜、坚持聚焦主业、坚持创新发展等4项原则,并从3方面提出12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在科学规划方面,要合理界定范围,明确主题公园定义和概念;要明确规模等级,按照占地规模和投资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要科学论证发展,省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研究主题公园项目的数量和布局;要合理规划布局,主题公园选址避免与住宅等人员密集的区域交叉叠加。
二是在严格规范方面,要严格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要严守生态红线,严禁以主题公园建设名义占用各类保护区或破坏生态;要严格核准程序,严格履行相关核准规定,不得擅自下放核准权限;要严控房地产倾向,严格控制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不得与主题公园捆绑供地、捆绑审批;要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地方量力而行,不得因主题公园建设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三是在提升质量方面,要丰富文化内涵,讲好中国故事,鼓励文化创意;要提高科技含量,支持主题公园企业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壮大市场主体,加强自主创新,注重品牌建设,培育品牌企业。
国家五部门要求,省级政府对本地区主题公园建设负总责,要强化政府债务风险意识,对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进行充分论证,统筹研究本地区主题公园建设发展工作。中央相关部门要在行业指导和宣传引导,以及主题公园项目的核准、用地、环评、规划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管。培育和支持主题公园及相关行业协会发展,健全完善主题公园行业协会管理。
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主任戴斌表示,《指导意见》合理界定了主题公园范围,与政府建设的各类公益性的城镇公园、动植物园等进行了区分(后者不属于主题公园)。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主题公园的管理层级、主体以及论证、规划、报批的程序。对不同等级的主题公园建设提出了严格控制、合理规划等发展导向。这将使主题公园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变得有章可循,有利于防止目前主题公园建设方面的盲目性和低水平重复。
最核心的一点在于,《指导意见》提出严格用地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核准程序、严控房地产倾向、严防地方债务风险,对一些不良倾向,特别是对利用主题公园用地开发房地产的行为旗帜鲜明地进行了限制,划出了红线。
戴斌表示,在商业模式上,早期的成功使有些开发商和运营商迷失了方向,过度沉迷于用主题公园提升地产品质,地产变资产,用地产所得去补文化收入。饮鸩止渴的短视行为,不利于主题公园的健康长远发展,必须加以严厉制止和科学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