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郑州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良工程评选活动6月18日开始申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定于2020年6月18日至7月9日,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良工程评选活动。
一、评选依据
1.《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3.《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豫建质安〔2019〕347号)。
4.《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评选办法》(试行)(豫市公协〔2015〕11号)。
二、参评条件
1. 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2. 投资规模:
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
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道路、排水、中水、给水工程;
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桥梁、泵站、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工程;
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隧道、综合管廊、地铁工程。
投资规模小于以上要求,但工程质量优良、技术先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可参评。
3. 申报工程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三、评选方法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抽取市政工程专家,成立评审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材料初审、实体外观质量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抽查和综合评定。
四、评选时间
检查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报材料。6月18日~6月28日,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单位(建设或施工单位)将所申报工程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综合科(相关申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阶段,申报材料初审。7月1日-7月3日,评审组对参建单位报送的质量保证资料(桥梁工程需提供成桥检测报告)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第三阶段,实体质量检查。7月6日~7月8日,评审组对符合参评条件且资料完善的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复查、测评。
第四阶段,综合评定。7月9日,评审组根据资料和实体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文公布,并向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颁发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荣誉证书。
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和“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