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战略,也是我国经济安全发展的科学要求。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作为矿产资源开采中的重要工作,对矿山产业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因此,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发展方式转变为“科学生产、合理消费、综合治理”的发展方式,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局面,是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面临且致力于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必然途径。
1.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现状
我国各地的矿山产业发展小平衡,加上目前仍停留在污染物处理而非管理阶段,导致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仍存在污染物处理体系不完善、市场秩序混乱和企业技术落后等问题。同时,部分矿山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度不够,在“重开发利用、轻环境综合治理”的畸形思想下,其矿山建设自然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比如开采边坡设计得过高、过陡,在影响矿山开采质量、进度的同时,也增加了崩塌和滑坡的风险。可见,我国现阶段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仍有很大的优化空间。因此,必须要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工作,这对实现矿山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和运营管理规范化等目标至关重要。
2.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就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工作现状来看,其工作进展较快,且均已制定了基本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制度,比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度、“三同时”制度、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和污染防治制度。但是,部分环节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法律制度仍较为迟滞且薄弱,比如还未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矿区环境保护中仍缺乏有力度的法律制度和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条款较分散、缺乏有机联系等。由于矿山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是全方位和面源性的,而相关法律制度仅仅是针对某种或某几种资源要素来立法,这种点源性的环境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较狭窄,自然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2.2环境治理成本高,成效不明显
一方面,环境治理成本较高,以某地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试点为例,其环境治理成本一度达到100元/m左右。之后,虽然通过引入招投制度和技术改造等方法来降低治理成本,达到60元/m左右,但要完成全部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包含复绿和地质灾害治理等)仍需2.6亿元,这对于该地区现阶段的财政能力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支出。另一方面,部分矿山企业过于注重近期复绿效果而不考虑矿山的立地条件和废弃矿区将来的用途,盲目采用复绿见效快但成本较高的喷播工艺,很少采用一些简单、实用又廉价的土办法,比如种植攀缘植物等,进而极易陷入“环境治理成本高,但成效却不明显”的尴尬局面。
3.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对策
3.1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可根据我国环境法体系的现状对《环境保护法》的功能重新定位,将其作为国家基本法予以颁布和施行。在实现《环境保护法》
原初立法设想的同时,从法律效力的角度解决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环境保护法》不协调的问题,从宏观上指导现实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活动的矛盾和冲突。其次,应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包括明确矿业权属制度、完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等。此外,可通过专门的土地法庭和环境破坏责任追究机制来追究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3.2建立一套科学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下,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前,需办理多种手续和编制多种方案,包括采矿许可证、爆破许可证、林地使用手续及开采设计方案、紧急事故处理方案等。而这些手续和方案的审查不是在同一个部门完成,必须先到工商部门核名,再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然后到安全管理局审批,接着到环保局测评,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可见,以上手续和方案的办理、审查所需时间较长。考虑到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季节性较强,如果错过时节,会自接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开展。因此,应建立一套科学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这对维持工程各项工作之间的有序衔接,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3.3以财税政策为导向,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通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需要政府的无偿投入和扶持,为了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成效的最大化,需要政府以财税政策为导向,包括土地、投资、价格、财税和金融等配套政策。同时,矿山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比如荷兰环境管理体系一一在矿山开发的计划阶段,系统地考虑各种环境因素,分析各种环境载体,包括空气、水机土壤的承载能力,确定环保目标,制订环保行动计划和措施;在监测、评价阶段,监测山环保措施引起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等方而的变化;在改进阶段,对企业的环保措施进行改进,修改、调整环保计划,从源头山减少污染排放。这样做,不仅能统筹计划环境治理工作,还能提高治理资金的利用率。
3.4改良治理手段和方式
考虑到我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能力和财政资金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矿山企业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开展治理工作,改善治理手段和方式。比如,在处理一些坡度较陡的宕面时,可采用乔木遮挡、攀援植物上爬下挂等方法;同时,为了兼顾眼前效果,可适当配合鱼鳞坑、植生袋围堰或彩色水泥等辅助工艺。这样一来,不仅能将治理成本降低50%以上,大大缓解矿山企业乃至我国的经济压力,实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标,还能改变部分群众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是“奢侈工程”这一片面看法。
4.总结
总之,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存在的问题是涉及多个主题的复杂社会问题,也是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最为凸显的问题。如果不及早治理,轻则会影响矿山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重则会影响社会的繁荣发展。因此,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司表示必须要因地制宜地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做到既要改善又要预防,既要纠正又要控制,从而以最低的环境代价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