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店后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车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华中招标网 作者:监理公司 发布日期:2013-12-04 09:58 点击次数:
焦作市中站区店后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车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sgzb2013-036号 采购编号:jzczcdlzb【2013]】5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中站区店后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车棚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焦作市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人民路西延工程(中站)店后村安置小区院内;
2.2建设内容:建设车棚建筑面积约590平方米,简易钢结构,ø100mm钢管柱、240mm砖围护墙、ø50mm钢管焊制屋架、0.4mm厚压型彩钢板屋面、150mm厚c20砼地面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等确定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验证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不廉洁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备案。
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外省企业需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在开标时提供备案证明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在站前路与焦东路交叉口豫轮大酒店南楼四楼4409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银行缴款凭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4日至2013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领取招标文件。
5.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9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焦作市中站区住建局招标办三楼开标厅(解放西路中站段2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