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野县秸秆养畜示范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3年新野县秸秆养畜示范场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以豫牧计【2013】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野县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委托招标人为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xyggzy-2013-119 ;
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项目区位于新野县,包括青贮池氨化池等新建工程;
建设规模:新建10座青贮池氨化池,容积为9900立方米,为全地上式;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外省、市投标企业须办理进豫、进宛备案登记(开标时需提供);
3.5、 投标单位需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企业注册地清欠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出具起止时间应为发布公告时间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时间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