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七里营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北区5#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七里营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北区5#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乡县七里营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北区5#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4】029 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七里营廉租房龙泉李台社区北区5#楼建设项目
三、工期:180日历天
四:质量:合格工程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六、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境内,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121.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开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8、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时间:
2014年 4月 22日至2014年4月28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十、报名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小冀汽车站院内)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小冀汽车站院内)
十四、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