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南水北调丹江库区移民生产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南水北调丹江库区移民生产开发项目已有淅移字[2013]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淅川县南水北调丹江库区移民生产开发项目
2.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淅川县九重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九重镇桦栎扒村养牛小区项目、养猪小区项目、养鸡小区项目、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建造师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岗位职务;
3.4 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年份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 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投标人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
3.6报名时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3.7外省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豫建建[2013]15号文)要求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合同(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外省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誉良好承诺函等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2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