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刘集镇胡鲁营社区道路、绿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市政公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邓州市刘集镇胡鲁营社区道路、绿化、广场建设 项目,已由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邓州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刘集镇胡鲁营社区道路、绿化、广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邓州市刘集镇胡鲁营社区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1、新建道路(1740平方米):①、卖土回填土方0.6米深,买土20元/立方米;②、10厘米的泥灰洁碎石基层;③、18厘米厚c30砼路面。2、树木种植:①、土球直径500㎜,胸径5-7公分光玉兰150棵;②、土球直径600㎜,胸径5-7公分垂杨柳170棵;③、土球直径120㎜,胸径12公分腊梅1棵;④、土球直径140㎜,胸径70-90公分法梧7棵;3、学校广场:卖土回填土方1500平方米,20元/立方米;15厘米厚c25砼路面。4、250*250彩砖54*43=2322.2平方米,回填0.6深,c15砼垫层100㎜厚。5、路边铁花饰栏杆300米。
3.工期:50日历天
4.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邓州市区域以外的施工单位入邓施工登记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需持有进豫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须带原件并留存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一所北楼三楼)报名。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投标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10000元,于开标3日前,由法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银行进帐单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