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人防工程质量监理一般流程
民防空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者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实施监理。那么,人防工程质量监理是怎样进行的?
一、质量监理申报
工程开工前,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质量监督申报表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
3.经审查批准的人防工程施工图纸
4.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合同
5.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二、交底协调
质监申报后,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技术交底,告知参建各方(施工、监理、设计、勘察、防护设备安装及检测)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加。 (这阶段最好是与施工图技术交底相结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介绍和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并总结施工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勘察、设计单位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三。、各部分钢筋及预埋件质量监理
工程各部位钢筋(顶板、墙板、底板等)绑扎及预埋到位后混凝土浇筑前,应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在验收前参建各方应当准备好图纸及相关工程资料)。
四、主体工程防护设施质量监理
工程拆模之后,粉刷之前,应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主体工程防护设施验收。
五、预验收
防护设施安装到位之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预验收。(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
六、竣工验收
工程经人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工作。(验收时参建各方应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情况作出相应的总结。工程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合格后便可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