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措施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建设工期长,投资大、涉及多专业以及工作面临许多难点,如管理信息和数据的处理要求更高、更复杂。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1)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各项目部设立有安全生产部,配备有3~5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人员任务、责任与权利明确。
(2)安全警示标志。在进入施工场地的路口、建筑物施工区、土方开挖区、湖泊与塘堰等水域施工区、危险物品仓库、混凝土拌合站、交通要道等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封闭施工,警示标志规范,更新及时。
(3)专项防护措施。
一是个体安全防护规范。防护用具与服装齐全,佩戴整洁;
二是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防护满足规范要求;
三是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环境保护措施到位;
四是施工照明满足施工要求;
五是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等符合要求。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进场前有专人查验,进场后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六是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施工告示标志明显,告示内容完整,非施工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现场;
七是专项防护措施明确,资料档案比较齐全等。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班组向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手续完整(
(5)安全生产措施费(兑现投标文件中关于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承诺,有效使用费用不低于报价,并满足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6)接受安全监督。(接受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地方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对监督意见及时整改到位(
(7)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督促措施不力的单位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