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中建筑工程变形测量监理主要的工作要点
来源:河南建基 作者:河南建基 发布日期:2014-05-31 10:16 点击次数: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形观测主要是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根据基准点进行的。沉降观测的基准点是2~3个埋设于建筑沉降影响范围以外的水准点,与城市水准点连测后,获得基准点的高程,它们之间的高差应经常用水准测量检核,以确证其高程的稳定性,冻土地区的基准点,应埋设在冻土深度线以下0.5m处。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不能相距太远,一般应在100m范围以内。进行变形观测的建筑物上,应埋设沉降观测点。观测点一般是沿建筑外围均匀布设,埋在荷载有变化的部位、平面形状改变处、沉降缝两侧、有代表性的支柱和基础上,应加设沉降观测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沉降观测时,首先应检查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是否全面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接着审查施工单位沉降观测的实施方案:包括使用测量设备和精度控制,施工阶段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然后,检查基准点、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观测点应便于立水准尺、观测能够长期保存和不容易受到破坏。最后对施工单位每次沉降观测的数据进行检查复核并签署监理意见。在沉降观测中,观测时间、方法和精度要求应严格参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标准有关条款要求,为了保证水准测量的精度,观测时,视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0m,前、后视距离要尽量相等。
从以上的监理工作要点可以看出,测量监理工作是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监理工程师要真正做到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必须重视和加强测量监理工作,并贯彻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