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2013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水利水电、公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召县2013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宛国土资函[2014]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召县皇路店镇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召县石门乡、皇路店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内总面积64.355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54.5761公顷。
2.3 投资概算:概算总投资555.4808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区道路、施肥方案、其他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4、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5、企业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项目);
3.6、财务状况:近年来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9、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外省施工企业报名时还需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9日至2014年4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南阳市新华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三里桥综合市场对面宾馆3楼303房间。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必须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2)通过年审且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含临时);
(5)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
(6)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仅限外省企业);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