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菩提大道东西侧商铺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1项目概况
1.1.1 、招标编号:xz[2014]016号
1.1.2 、工程名称:菩提大道东西侧商铺开发项目
1.1.3 、工程地点:襄城县南环路路南
1.1.4 、工程规模:45692平方米
1.1.5 、总投资额:约6000万元人民币
1.1.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1.7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1.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拟派建造师应具备贰级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自本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2.4、外省企业需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4月 2 日— 2014年4月 9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楼报名。
3.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证(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且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后留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3.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5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日 期: 2014年4月2日